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的限縮適用路徑研究
摘要:近年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極度擴張,審判實踐中出現(xiàn)“可罰與不可罰幫助行為混淆、中立行為犯罪化”和“重罪行為輕罪化”的現(xiàn)象。其限縮適用路徑:(一)利用“但書”條款,把控入罪關口;(二)適用不起訴訴訟制度,貫徹“嚴而不厲”的基本刑法思想;(三)適當適用片面共犯理論解決共犯問題,防止罪刑失衡。
關鍵詞: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限縮適用;不可罰的幫助犯;重罪行為輕罪化;但書
中圖分類號:D924.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6916(2022)18-0061-04
一、背景與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的全國檢察機關主要辦案數據,從起訴罪名看,2021年1月至9月期間,排在第四位的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下簡稱“幫信罪”)79307人,同比上升21.3倍。(剩余626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