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簡《四告》“不卒純允”補論
【摘要】清華簡《四告》簡六“不卒純允”中的“允”字應該連上讀,“純”“允”義近連用,表示“美信”,“卒”有“完成”義,“不卒純允”就是“不完成美信”,由此也可以管窺先民的“天命”觀。
【關鍵詞】《四告》;卒;純;允
【中圖分類號】K2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6-8264(2025)21-0122-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5.21.039
清華簡《四告》第一篇是周公旦告皋繇之辭,文中歷數(shù)周文王、武王的功績,強調了周人取代殷的合法性,然后陳述了自己輔佐成王效法皋繇,希望得到皋繇的護佑。(剩余471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