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行政處罰的豁免
摘 要:豁免規(guī)則對于《行政處罰法》而言是一個亟待法內(nèi)續(xù)造的制定法漏洞。其構成應受行政處罰行為的獨立要件,而非量罰情節(jié)。類推適用刑法中的違法性阻卻事由進行豁免,符合事物的本質,可為《行政處罰法》的基本原則所包容。參照刑法中的違法性阻卻事由,行政處罰得以因被害人承諾、推定的承諾、假定的承諾、自損行為和危險接受等因法益性闕如阻卻違法的事由和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法令行為、正當業(yè)務行為、自救行為、行政許可、義務沖突等基于法益衡量阻卻違法的事由而豁免。(剩余1935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