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時代究竟需要什么樣的“鄉(xiāng)土”?
近幾年來,關于文學創(chuàng)作、文學批評、文學研究中的“地方性敘事”的研討逐漸升溫、熱鬧非凡?!靶聳|北文學”“新南方寫作”“新浙派寫作”等“新區(qū)域書寫”,包括“新鄉(xiāng)土敘事”等提法和論述先后登場,不一而足。相關的理論、概念界說、作家和文本分類,成為研討會、論壇和雜志版面的焦點,持續(xù)不斷。我曾在《辯證看待地方性寫作風潮的價值》一文中發(fā)問,“新東北文學”“新南方寫作”“新浙派寫作”之“新”究竟落在哪里?它們的寫作及其文本形態(tài)、品質(zhì)當中,有無迥異于以往的敘事理念、審美思維和敘事氣象?在這里,作家作為寫作主體,到底應該在其文本中生發(fā)、樹立起怎樣的文學精神?緣何會引發(fā)出文學評論界不大不小的陣陣“喧囂”?抑或這里所命名的“新”,就是指的文學“新人”之新嗎?究其根本所討論和命意的范疇,主要集中在不同代際作家之間的差異性比較嗎?“新東北寫作”“新南方寫作”“新浙派寫作”“新鄉(xiāng)土敘事”,會否是某種敘事的重啟?它們能否成為一種對當下寫作的超越性實踐?在這里,一些有關“新鄉(xiāng)土敘事”的理念倡導或“說法”,似乎有意地將其區(qū)別于前者。(剩余6766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