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時期的金融創(chuàng)新不輸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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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潮:變革中的大宋文明》吳鉤著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21年4月
北宋年間,朝廷設立了很多經濟部門,包括交子務、會子務、折博務、檢校庫、抵當所、常平倉、市易司、內藏庫等金融機構。
之所以將這些部門都界定為金融機構,是因為其具有匯兌、發(fā)行貨幣與有價證券、調節(jié)貨幣供應、存貸等基本功能。宋史研究者吳鉤在其所著的《宋潮:變革中的大宋文明》一書中就指出,宋代的金融機構,比如設于益州的交子務,是發(fā)行和管理四川交子的機構。(剩余13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