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股權估價之法律介入與公平價格判斷
摘 要:
我國《公司法》區(qū)分設置了股權收購請求權與股權估價請求權。實踐中,異議股東估價請求權是一種顯性的權利,而在股份回購、夫妻股權分割、替代司法解散公司的股權轉讓等領域,另有隱性的估價請求權。估價請求權內含了對公平價格的要求,意圖達成權利人與股權受讓方的權益平衡。在對股權進行估價時,不能簡單依靠會計準則或資產評估,還應當兼顧股權的成員權和財產權的雙重屬性。(剩余21845字)
摘 要:
我國《公司法》區(qū)分設置了股權收購請求權與股權估價請求權。實踐中,異議股東估價請求權是一種顯性的權利,而在股份回購、夫妻股權分割、替代司法解散公司的股權轉讓等領域,另有隱性的估價請求權。估價請求權內含了對公平價格的要求,意圖達成權利人與股權受讓方的權益平衡。在對股權進行估價時,不能簡單依靠會計準則或資產評估,還應當兼顧股權的成員權和財產權的雙重屬性。(剩余2184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