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生財”的項目組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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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慶陽市彭原鎮(zhèn)原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副鎮(zhèn)長孫鍇,在被任命為多個項目征地拆遷工作項目組組長后,以推進拆遷或幫助拆遷人獲得補償款名義,大肆侵吞公款22萬元,收受賄賂89萬元,最終因犯貪污罪和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以伙食補助名義侵吞公款22萬元
孫鍇1998年3月參加工作。入職后,孫鍇長期扎根基層,先是在當時的慶陽地區(qū)西峰市(后更名為“慶陽市西峰區(qū)”)肖金鎮(zhèn)人民政府工作12年,后于2010年4月被提拔為西峰區(qū)彭原鎮(zhèn)計生辦副主任。(剩余273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