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事件:日本司法史上的一樁冤案
——日本近代的國家犯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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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大逆罪,是日本1908年《刑法》中制定的,專門用于規(guī)制針對皇室的犯罪,第73條規(guī)定,“加害或者試圖加害天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或者皇太孫者處以死刑”,而且該罪一審終審。
明治維新之后,日本實行“脫亞入歐”,向歐美強國全面學習。隨著啟蒙思想、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等思潮逐漸傳入日本,不少人對天皇的神圣地位產(chǎn)生懷疑,甚至企圖通過暗殺手段來證明天皇也只是肉眼凡胎。(剩余344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