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chǎn)保險分期繳費的比例賠付問題
——基于對價平衡視角的觀察
關(guān)鍵詞:財產(chǎn)保險 保險合同 分期繳費 對價平衡 比例賠付 全額賠付
一、問題的提出
保險合同屬雙務有償合同,投保人以繳納的保險費作為對價獲取保險保障。對于保險費的繳付方式,保險合同可約定一次繳清或分期繳付,由于分期繳費給予投保人以期限利益而在財產(chǎn)保險合同中得到普遍應用。但在分期繳付模式下,財險保單常見這樣的約定:“約定分期繳付保險費的,保險人按照保險事故發(fā)生前保險人實際收取保險費總額與投保人應當繳付的保險費的比例承擔保險責任,投保人應當繳付的保險費是指截至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投保人按約定分期應該繳納的保費總額。(剩余1588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