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氣候法的新興部門法地位
審判職能作用 為推進生態(tài)文明建設與綠色發(fā)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法發(fā)〔2016〕12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法發(fā)〔2021〕1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的實施意見》(法發(fā)〔2021〕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新時代加強和創(chuàng)新環(huán)境資源審判工作 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xiàn)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法發(fā)〔2021〕28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新時代推進西部大開發(fā)形成新格局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法發(fā)〔2021〕32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fā)展理念 為積極穩(wěn)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務意見》(法發(fā)〔2023〕5號)等涉碳司法政策。(剩余16691字)